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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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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7-13 15:44:3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一、修改个人通信地址

拟录取考生即日起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通讯地址(http://ga.sjtu.edu.cn/zsgl/bswb/),并选择“自取”或“邮寄”方式收取录取通知书(校外考生请选择“邮寄”方式)。届时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,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。考生修改通信地址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。

二、打印并寄送《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》、《辞工证明》

拟录取考生即日起可登录网报系统打印《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》(简称《政审表》),打印后直接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,于7月15日之前寄送至所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。

拟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的非应届硕士生,须同时办理辞工手续并将辞工证明寄送至被录取学院教务办,无工作经历的请提供报到证。

寄送地址:闵行校区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研究生教务办,邮编:200240;徐汇校区为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研究生教务办,邮编:200030;学院教务办详细地址见招生简章联系方式栏目。

三、打印《调档函》并寄送人事档案

拟录取考生即日起可登录网报系统打印《调档函》,打印后直接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,于7月15日之前,将人事档案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。

我校新生人事档案只接收两种档案专递方式:“机密要件”或“学生EMS档案专递”,档案到达情况请登录https://rsc2.sjtu.edu.cn/DAStateQuery/ChooseClassify.aspx网址查询,一般每周五更新。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。

寄送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博楼422办公室,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,刘老师收,邮编:200240,电话:021-34204267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请不要将“人事档案”或《政审表》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,以免影响录取政审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。

2.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不需下载《调档函》和《政审表》,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需调档。

3.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必须调入上海交通大学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
4.为方便考生办理各项手续,本年度提前启动了调档、政审等程序,博士研究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后的名单为准。

5.在博士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,以及考生的档案寄送到我校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,《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》、《辞工证明》等寄至拟录取学院后,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,预计7月底。

6.医学院相关安排详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(https://www.shsmu.edu.cn/yjsy/zsgz1.htm)上的相关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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